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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2024年第7批申请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审核结果公示11户

发布日期:2024-06-08 00:01:11 本文标签:梧州 申请 办理 公共 租赁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桂政办发〔2013〕77号)、《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梧政发〔2016〕34号)的规定,现将经审核同意办理公共租赁住房变更业务的保障家庭(2024年第7批)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监督。

本公示期限为15日(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8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上述申请家庭中有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其家庭成员、收入、居住情况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形式向我局举报。举报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供单位真实名称或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递交举报信地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72号梧州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20窗口),邮政编码:543000(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电话:0774-2831152。

附件:2024年第7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情况变更事项公示名单

2024年3月4日

序号申请家庭性别是否纳入保障与主申请人关系身份证号码保障状态承租公租房

地址

申请变更事项审核结果备注
1主申请人郑才珍本人450421********0567轮候保障因该家庭成员黄芷若名下有房产,黄芷若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原轮候户型为两房一厅,现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变更日期重新轮候。

共同

申请人

黄俊配偶450404********0010
2主申请人茹惠燕本人450402********0621轮候保障因该家庭成员吴羽新名下有房产,吴羽新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原轮候户型为两房一厅,现变更户型为一房一厅,按变更日期重新轮候。

共同

申请人

吴志明配偶450403********0612
3主申请人邓金航本人450421********5571轮候保障徐丽爱原不是保障对象,现由外地户籍转为本市区城镇居民户籍,申请变更为保障对象,轮候两房一厅。拟同意,变更后保障3人,该家庭原轮候户型为一房一厅,现变更户型为两房一厅,按变更日期重新轮候。

共同

申请人

徐丽爱配偶452402********1226
邓文睿儿子450403********6812
4主申请人白二弟本人450421********3053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6#-704申请调整为两房一厅。该家庭现承租红岭公租房为一房一厅,拟同意调整配租户型为两房一厅,待轮候库的家庭全部配租后,有空余房源再作调整。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6#-704房。该家庭准入时自愿承租一房一厅,现申请调整户型。
共同

申请人

梁秋清配偶450421********3520
白愉菲女儿450421********3024
5主申请人李石英本人452423********1340实物配租平浪公租房:1#-2-607变更为低保户,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拟同意,该家庭为低保户,租金缴纳比例为0.2,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5。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平浪公租房1#-2-607房。

共同

申请人

祝悦女儿450403********152X
6主申请人程妮本人450411********0025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3#-1305申请增加郑强为保障对象;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郑强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仍保障2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666.67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6,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3#-1305房。 

共同

申请人

程石木父亲452423********0210
郑强配偶350322********431X
7主申请人何思滢本人450404********2424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4#-503申请增加梁嘉辉为保障对象;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拟同意增加梁嘉辉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2221.55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8,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4#-503房。

共同

申请人

梁嘉辉配偶450403********181X
8主申请人蓝业本人450422********3839实物配租龙平小区公租房:6#-201申请增加罗日秋、蓝诗盈、蓝梓铭为保障对象;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罗日秋、蓝诗盈、蓝梓铭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仍保障1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825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龙平小区公租房6#-201。

共同

申请人

罗日秋配偶450421********6527
蓝诗盈女儿450422********3823
蓝梓铭儿子450422********3816
9主申请人谢艳文本人450403********1525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10#-704申请增加卢扬宇为保障对象;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卢金明、卢新涛不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拟同意增加卢扬宇为保障对象,变更后保障2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25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4,物业费缴纳比例为0.7。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10#-704房。

共同

申请人

卢金明配偶450421********5531
卢新涛儿子450403********5014
卢扬宇儿子450403********5017
10主申请人黄雪芳本人452426********0045实物配租红岭公租房:9#-1704申请增加叶水清为保障对象;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叶水清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仍保障1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2315.5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8,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一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红岭公租房9#-1704。

共同

申请人

叶水清配偶450411********0514
11主申请人赖麒羽本人450403********1225实物配租枣冲公租房:

2#-1-603

原主申请人赖明华已故退出公租房保障,变更赖麒羽为主申请人;申请增加卢锦浩为保障对象;变更租金和物业费缴纳比例。卢锦浩不符合保障条件,不保障。变更后保障1人,该家庭人均月收入1800元,租金缴纳比例为0.6,物业费缴纳比例为1。现承租两房一厅,应变更为单间,但该家庭不愿意调整配租户型,超出建筑面积40㎡部分,按市场租金收取。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继续租住枣冲公租房2#-1-603。

共同

申请人

卢锦浩配偶450411********0014

来源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180395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