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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建厅关于撤回龙图建设有限公司等22家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公告(第43号)

发布日期:2024-06-09 04:08:29 本文标签:山西省 建筑企业 资质撤回 

公告〔2023〕43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服务管理局,省综改区建设与公用事业管理部,各有关企业: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0月8日期间,我厅在网站发布《关于拟撤回国富建设有限公司等27家建设工程企业相关资质的公示》(晋建市函〔2023〕636号),对国富建设有限公司等27家拟撤回资质企业信息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龙图建设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详见附件)未提交申述材料或申述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规定,龙图建设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详见附件)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经研究,决定依法撤回上述企业相关资质。

各市应及时通知所属企业并收回资质证书,于2023年10月27日前交至省厅审批处。

联系电话:0351-3580010/7731389

附件:撤回资质企业名单(22家).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19日  

(主动公开)

来源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sgg/gg/202310/t20231020_94070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