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房产测绘行业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在房产测绘服务工作中的咨询及技术支持作用,规范我市房产测绘业务行为,决定建立滨州市房产测绘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建立
专家库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中心)负责组建,具体工作由房屋测绘服务科承办。专家库的建立采取个人自荐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个人填写《滨州市房产测绘专家审批表》,由市住房中心进行初审后,在市住建局网站(公众号)、市住房中心网站公示7日,无异议后纳入房产测绘专家库。
二、申报条件
房产测绘专家面向社会,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从业机构人员均可申报。申请进入专家库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要求,公平诚信,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至少具有2年以上房产测绘相关工作经验,鼓励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职业资格证明的人员积极申报;
(三)熟悉国家现行的房产测量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具有较深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滨州市房产测绘专家审批表》;
(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职业资格证明文件。
四、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请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专家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申报材料电子扫描版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发送邮箱sdnushangao@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高姗;联系电话:0543-3077156
附件:滨州市房产测绘专家审批表
滨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2024年5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js.binzhou.gov.cn/art/2024/5/22/art_120640_10311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