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长风”小区全体业主:
时代长风小区业委会代你们向我中心提出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备案申请,现将维修资金使用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申请维修内容:小区电梯和监控设备维修。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4楼及以上业主维修资金9605元维修电梯。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84户,面积8587.9平方米。此次共84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参与表决面积8587.9平方米。经统计,共65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77.38%;同意产权面积6669.08平方米,占参与表决总面积的77.66%。
你小区预计申请使用全体业主维修资金1170元,维修小区监控设备。此次维修涉及相关业主116户,面积9655.71平方米。此次共116户业主参与书面表决,参与表决面积9655.71平方米。经统计,共85户业主同意使用维修资金,占参与表决户数的73.28%;同意产权面积7367.62平方米,占参与表决总面积的7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78条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你小区使用维修资金的申请符合上述规定,我中心拟进行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各位业主对本次使用维修资金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公示期:2023年11月28日至2023年12月4日),向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833-2427298;地址:市中区嘉兴路29号。
乐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11月23日
来源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zzwxzj/202311/e87cb25d5eaa49069a3b17e28ed15a8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