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八里湖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现将《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评价暂行办法》(九住建质字〔2021〕15号)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组织方式
按照“谁监管谁组织”的原则,各县(市、区、管委会)住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评价工作,并对评价结果负责,可委托工程质量服务机构具体实施。工程评价通过后由评价组织单位统一推荐报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将采用随机现场复查、审查推荐材料或结合日常工作督导等方式对推荐项目进行复核。全市质量标准化工程复核工作和市本级工程评价工作,市住建局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二、专家抽选
评价专家组原则上由3名专家组成,组织单位目前从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质量综合监管类、工程设计研究类、施工监理类专家各一名。要求市住建局质量安全服务站尽快筹建新的专家库和随机抽取平台,待建成后通过随机抽取平台抽取专家。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项目开工时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实施方案(策划),填写《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项目信息登记表》,并报送至该工程的属地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服务机构。各地每季度首月5日前统一报送上季度登记表和实施方案(策划)至市住建局质量安全服务站,同步申报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的,须在登记表中予以说明。
(二)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或其委托的质量服务机构根据项目进度按程序组织阶段评价。
(三)阶段评价均通过后,申报企业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具体评审工作可委托质量服务机构。项目属地住建部门将同意推荐的项目一览表和相应的申报资料报送至市住建局。
(四)市住建局委托市质量安全服务站根据项目属地住建主管部门的推荐和复核情况,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项目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评审结果根据评审进度适时公布。从申报省级标化的项目中择优向省住建厅提交推荐项目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
四、申报材料
为了服务企业,减少成本,简化程序,申报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取消工艺视频和项目综合介绍视频的要求,市政、装修工程由两阶段评审调整为一个阶段评审。申报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的要求严格按省厅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评价暂行办法》(九住建质字〔2021〕15号)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未说明部分均严格按照原暂行办法实施。
(二)评审专家应坚持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首次评审,专家组成员须将工程实体亮点及存在的质量问题拍照或录制成视频,由专家组长汇总作为评审工作附件提供给评审委员会,附件将作为工程最终评价和专家组评审工作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是工程项目现场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评定,各地住建部门要提高认识,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本着支持项目建设、服务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整体水平的目的,认真做好质量标准化工程评价、推荐工作。
2023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