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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4-06-09 20:09:13 本文标签:管理中心 单位预算 绵阳市 风景区 

目录

第一部分 绵阳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 绵阳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绵阳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绵阳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负责维护公园环境卫生,游览秩序,为市民营造环境优美、秩序良好的游憩环境,满足市民游览、休闲健身、娱乐需要。负责园内经营项目的日常管理以及公共设施维护工作。公园建设及景观改造、提升工作。公园花草树木的养护及栽培工作。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一是持续按照从局部到整体的改造提升思路,继续推进公园环境品质大提升。如采取整治基础设施、调整形成植物新景观等措施,对“龙吐水片区”、“碑林片区”等区域进行改造提升,进一步扩大公共游憩范围、提升公共空间利用率,为市民游客营造更加优美、舒适的游览环境。二是持续推进消费品质提升工作,按照住建委党组关于规范经营业态管理相关要求,立足于突出特色、提升品质,并打造与主题文化相融合的消费场景,编制到期经营项目的业态提升方案,有序推动公开招标及后续管理提升工作。三是按照三大品质提升2024年工作目标任务,逐一明确思路、制定措施,抓实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四是按照进一步提升品质、丰富文化内涵、增设文化体验等要求,落实好三大花事展出活动,并启动“数字景区”建设工作,为市民游客营造宜游、宜学、宜教且更加智能便捷的游憩环境。

第二部分 绵阳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表

绵阳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 绵阳市富乐山风景区管理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富乐山风景区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收支总预算2119.4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6.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了一次性项目-景区仿古建筑防雷设备检测及维修维护以及将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及住房补贴等支出计入了2024年年初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收入预算21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9.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支出预算21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6.4万元,占72.49%;项目支出583万元,占27.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19.4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6.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了一次性项目-景区仿古建筑防雷设备检测及维修维护以及将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及住房补贴等支出计入了2024年年初预算。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19.4万元;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853.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2.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19.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206.5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了一次性项目-景区仿古建筑防雷设备检测及维修维护以及将退休人员年终慰问金及住房补贴等支出计入了2024年年初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1853.56万元,占87.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6.78万元,占6.93%;住房保障支出92.58万元,占4.36%;卫生健康支出26.48万元,占1.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数为1853.5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97.8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48.9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81.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11.2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购房补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6.4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3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7.44万元,主要包括:事业基本工资、事业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职业年金缴费、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业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事业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5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市本级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因公出国(境)经费由市财政在年初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外办、市委统战部(市委台办),根据经批准的2024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和实际执行情况,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部门和平级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工作涉及的有正式文件及公函介绍的接待费用,严格按照国家公务接待标准执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与2023年预算持平。

市本级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实行总额控制、集中管理,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年初预算在市财政专项预算中预留安排。执行中,市财政局会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经批准的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万元,用于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租用车辆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园基础建设维修、绿化维护、花卉生产等生产建设需要,以及部分办公往来工作。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富乐山风景区2024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富乐山风景区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富乐山风景区2024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富乐山风景区共有车辆1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4年单位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富乐山风景区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583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6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来源地址:http://www.my.gov.cn/public/521/43864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