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文件,我局对2024年度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见附件)。审查意见公示期截止2024年5月12日17时30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通过邮寄报送材料的企业或个人务必留下联系方式,已备所需。
联系电话:0472-5185859
联系地址:包头市黄河大街与富强南路交叉口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2024年度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包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7日
2024年度第二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公告事项 | 审核意见 | ||
1 | 包头市巨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二级资质 | 通过 | ||
2 | 包头市富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二级资质 | 通过 | ||
3 | 包头市松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资质 | 通过 | ||
4 | 包头市嘉信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二级资质 | 通过 | ||
5 | 金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二级资质 | 通过 | ||
6 | 包头市中朵置业有限公司 | 二级资质 | 通过 |
来源地址:http://zfhcxjsj.baotou.gov.cn/tzgg/25054477.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