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质安处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动态核查,旨在进一步压实“一体化”企业安全责任,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使用、维修、保养各环节安全管理到位,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一是严格核查标准。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评价标准》、六建质安【2021】97号文为抓手,督促各“一体化”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设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保证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确保企业服务质量与安全生产。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实时掌握建筑起重机械的运行情况。
二是把牢信息核查关。对所有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购销凭证、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产权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做到“一机一档”,确保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运行可追溯。
三是狠抓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坚持设备是基础、能力是关键、人员是保障的原则,查企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查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齐全,查人数是否合理。
四是注重硬件设施。对照各企业设备清单,查企业设备是否满足标准、查安全装置是否有效、查维保场地面积是否达标、查维修设备是否齐全。
截至目前,共核查建筑起重机械 “一体化”企业20家,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0余条,下发整改意见书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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