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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城市建筑物沿街立面空调外机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1:38:09 本文标签:城乡建设 自治区 建设厅 建筑物 住房 

宁建(督)发〔2023〕31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为切实规范城市建筑物沿街立面空调外机设置,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国家空调安装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全区城市建筑物沿街立面空调外机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建筑物沿街立面空调外机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物沿街立面空调外机设置,使其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和《国家空调安装标准》有关规定,且保持城市建筑物沿街外立面整洁、美观。

二、工作标准

1.空调室外机机组不应占用公共人行道;沿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器外机其安装架底部距地面的距离应大于2.5米。

2.在人行道上空,3.0m以下,不应突出空调机位;3.0m及以上突出空调机位时,其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6m。

3.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0m以下不应突出空调机位等建筑构件;4.0m及以上突出空调机位时,其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6m。

4.空调外机设施与建筑本身均应结合牢固。

5.空调外机设施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空调冷凝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发动。各市、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组织专人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提高产权人(空调外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整治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各市、县(区)要按照管辖范围,细化片区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和物业服务企业作用,对辖区内空调外机安全隐患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治完成时间,进行统一管理。

(三)严格标准,确保整治效果。所有纳入台账管理的问题隐患,应于2024年1月底前完成整治。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空调安装标准》有关质量验收标准组织整治验收,切实保障整治效果。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处置建筑物沿街立面违规设置空调外机行为。

2024年2月10日前,各市、县(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要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至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执法监督局。

联系人:孙小军  联系电话:0951-5023102。

电子邮箱:zjtzfj2019@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地址: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312/t20231208_43777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