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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住建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01:37:42 本文标签:遵义市 部门 购房 惠民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

关于开展2024年“购房惠民”促消费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促进市场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经市人民政府同意,2024年在全市开展“购房惠民”促消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新签订买卖合同购买新建商品房(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且取得相应购房发票)、二手房,并完善相关手续,凭已完成网签且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和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的购房人,可以在2024年12月31日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申领购房惠民消费券。

(一)参与对象:购房人。

(二)申领条件

1.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网签且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即可申领消费券。参与消费返券活动的新建商品房仅包含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的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具备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的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的购房人,凭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网签且备案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和缴纳契税的完税证明,即可申领消费券。

(三)申报方式。购房人登录云闪付APP注册云闪付账号,选择政府消费券,进入“遵义购房惠民消费券入口”,按照购房惠民消费券申请流程,上传符合条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二手房买卖合同、完税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填写购房信息进行申报。

(四)消费券发放时限。购房人通过云闪付APP成功提交购房惠民消费券申报资料90个工作日内,消费券资金到达购房人云闪付账户。

(五)消费券核销使用

1.购房人收到消费券短信,登录云闪付查看消费券金额和到账情况。消费券使用不限次数,不能兑换现金、转赠、预充值。

2.购房人在全市范围内限定商贸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装饰装修企业购买商品房、汽车、家居、建材、装修、家具、家电、日用百货、餐饮等时,可按消费金额的50%使用消费券结算。

3.购房人应自消费券发放之日起180天内使用,逾期作废。逾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按原渠道返回银联公司指定账户。

4.购房人申领消费券后因故撤销商品房交易的,应及时退回消费券。对恶意套取消费券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遵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遵义市财政局

遵义市商务局                              遵义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遵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19日 

来源地址:http://zjj.zunyi.gov.cn/jsdt/tzgs/202404/t20240426_84360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