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高新区新城建设局,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造价咨询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市场秩序,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0号修改)、《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50号修改)、《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出台《乐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3年版)》,并配套建立乐山市住建领域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lsxy.hgyun.net),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1日
乐山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2023年版).doc
来源地址:https://szjj.leshan.gov.cn/szfcxjsj/tzgg/202309/014fcc84899049848cff17deebdd0fbd.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