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和建筑起重机械相关单位:
根据《厦门建设局关于开展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专项督查的通知》(厦建工〔2023〕72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通知》(厦建工〔2023〕97号)和厦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关于开展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安全专题整治行动的通知》(厦建质监〔2023〕6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各级关于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部署,为促进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隐患,市建设局组织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下文简称市质安站)开展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相关规范标准和政府监管部门要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质量安全总体可控。但个别企业在建机安拆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安拆前条件核查、附着装置安装质量以及起重吊装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要加强管理,确保质量可控。
(一)第四季度日常监督检查
第四季度,市质安站根据《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厦建质安〔2023〕34号),采取站科两级“双随机”执法检查、科室巡查、常态化专项巡查和防台风专项检查等方式深入一线,按照“双随机检查与科室巡查对项目全覆盖,专项巡查和监督检测对企业全覆盖、抽查项目机械数与市占率正相关”的原则,加大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查力度,本季度共检查739台次。其中,科室巡查423台次,包括安拆环节抽查205台次,占同期安拆总数38.2% ;“双随机”执法抽查218台次;专项巡查98台次。对6个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记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详见附件1)。此外,检测单位共出具建筑起重机械不合格检测报告19份(详见附件2)。
(二)第四季度专项监督检测情况
第四季度,市质安站组织下半年建筑起重机械专项监督抽测,覆盖28个项目、53台机械(含塔机36台、施工升降机17台),涉及26家施工单位、20家监理单位,27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共发出监督检查整改单28份。
(三)第四季度专项整治情况
根据省厅部署,10月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如期完成省厅部署的任务。整个专项行动市建设局、市质安站按总数30%比例抽查建机一体化企业13家,培训6期570人次,全数检查在用建筑起重机械952台,建机企业抽查发现问题7家、扣分27.8分,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机械211台,停机8台,对施工企业和建机一体化企业分别扣分81分、81 分。
市质安站根据工作实际,于9至12月分阶段开展了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安全专题整治行动,围绕安拆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安拆人员管控、施工前条件核查和施工过程监控、建机一体化企业管理人员安拆作业面带班制度、实体关键部位安全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共现场检查265台次,总体覆盖率36.5%,其它形式全覆盖,发现处理问题66台次。为了更好促进企业培训教育,推动施工现场建机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市质安站组织开展了建机安全管理知识培训考试,于10月发布通知,梳理发布了12项建筑起重机械常用管理文件和标准规范学习内容,于12月28日组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建机一体化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共计231人集中考试,其中施工单位32家47人、监理单位28家45人、建机一体化企业46家(包括外地企业10家)138人参加考试,及格率分别为87.2%、88.9%、73.9%。对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所在单位约谈、发函,敦促企业加强培训教育。
(四)第四季度差异化监管情况
第四季度,市建设局对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和厦门宝航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承接的所有在建项目,美仑花园安置房(二期)、洪塘安置房-主体工程等2个项目开展差异化监管,对在厦门行政区域内有承接业务的,且2022年度省级信用评价等级C级的4家、10月1号信用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9家,共13家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在建项目参照差异化监管规定进行监管。各被差异化监管单位思想上较为重视,能主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市质安站按《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差异化监管方案(暂行)的通知》要求,共组织对各差异化监管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双随机检查与科室巡查)101次,专项巡查12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53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处理,并责令相关责任主体举一反三,全面查找整改、管理的薄弱环节,消除安全隐患。
(五)全年信用监管和日常检测情况
市质安站全年共对20个项目记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涉及建设(代建)、施工、监理、一体化及检测等企业分别为2次、22次、19次、17次、2次,其中厦门宝航机械有限公司被记录P3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1次、P5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1次、P6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3次(详见附件3)。
各检测单位全年日常检测共出具建筑起重机械不合格检测报告93份(详见附件2),涉及58家施工单位、29家建机一体化企业,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和厦门浦合机械有限公司、厦门欣伟强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厦门荆顺建筑机械有限公司等建机一体化企业多台次机械不合格(详见附件4);检测不合格塔机52台,不合格施工电梯41台,整体检测不合格率2.36%,塔机不合格项主要分布在结构53.75%、基础20%、作业环境18.75%;施工升降机不合格项主要分布在作业环境27.62%、结构25.71%、基础22.86%、安全装置12.38%等(详见附件5)。
二、主要问题
(一)安全管理问题
1.管理人员履职能力不足。从市质安站12月28日组织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知识考试成绩看,在提前2个多月通知并给出考试内容目录(管理文件及少量常用规范)情况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和建机一体化企业三类安全管理人员及格率分别为87.2%、88.9%、73.9%,三类单位在安拆相关考题上的总体及格率仅为60%,相当部分管理人员对相关规定、规范不熟悉。从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看,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机械员不了解本项目建筑起重机械情况,业务水平低,未掌握建筑起重机械相关专业知识。如:绿发新时代广场A地块、西山水厂深度处理一期工程、闽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等项目施工单位机械员对塔机安拆作业流程不熟悉,不能有效检查督导塔机安拆作业。
2.安拆管理不扎实。个别项目存在作业前未按规定开展安拆条件核查、建机一体化企业管理人员未到岗等问题。如:钟宅北苑安置房二期工程(06-08C20、06-08C23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在塔机闽DO-T00189顶升加节前未按规定组织核查,条件核查表未注明设备备案号的情况下仍核查通过,核查流于形式;钟宅北苑安置房二期工程(06-08C11、06-08C13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碧海嘉园项目塔机在安装过程中,建机一体化企业现场安装负责人未按规定到岗履责;太古翔安新机场维修基地项目安拆现场拉设警戒线未闭合,未形成封闭的警戒区域。
3.执行施工方案不到位。个别项目施工随意,未严格遵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如:思明区2022P12地块商品房项目主体工程塔机闽DO-T00379格构柱基础最下一道水平杆、斜撑杆、水平剪刀撑杆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绿发新时代广场A地块施工升降机闽DO-S00650已安装至346.5m,设置41道附着,其专项方案中附着架与主楼连接固定方式为螺栓,现场实际采用焊接(大多数)和螺栓固定2种,且焊接方式未在专项方案中明确焊缝等级和焊缝检测方法。
(二)实体安全问题
1.自由高度超高。如:思明区泥窟石村安商房E04地块主体工程塔机闽AD-T01019自由端高度达38.65m,超过说明书37.45m的要求。
2.附着装置存在安全隐患。个别项目附着装置随意设置,与使用说明书不符,且无相关技术资料。如:思明区泥窟石村安商房E04地块主体工程多台塔机附着装置不规范,塔机闽AD-T01019第二道临时附着和第二道正式附着施工过程拆除错误,将临时附着当正式附着使用,导致附着间距小于说明书要求;塔机闽AD-T01018右侧附墙支座与主体结构采用穿墙锚固,未见相关方案及支座背板等型号尺寸信息;施工升降机闽AD-S00945第四道附墙斜撑杆耳板存在擅自焊接现象,未见焊接施工资料;新会展中心-会展酒店项目塔机闽DF-T18327附着框与内撑杆未在同一平面内,安装不到位;闽南佛学院异地迁建(下院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升降机闽DB-S19530最上一道附着设在大跨度悬空梁上,设计未复核验算。
3.起重吊装作业不规范。个别项目起重吊装作业管理混乱,存在使用不合格吊索具,未使用专用吊笼吊运长短不一、规格不同的材料等情况。如:钟宅北苑安置房二期工程(06-08C20、06-08C23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存在现场碎模板、防护栏杆和盘扣钢管材料未使用专用吊具,不同规格尺寸混吊的情况,吊运时存在散落风险;同安新城西柯法庭项目起吊箍筋未采用专用吊笼;马銮湾新城海沧芸尾后柯鼎美安置房(HC-3地块、HC-4地块)项目存在钢丝绳吊索断丝现象。
4.金属结构连接不可靠。部分项目存在金属结构件未紧固到位,连接件与使用说明书不符或使用非原厂配件等问题。如: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航站区工程-二标段塔机闽DB-T18998第3节标准节水平杆连接螺栓未紧固到位,第8节标准节休息平台固定夹板螺栓松动;西海湾邮轮城5#地块项目塔机闽AA-T04916第一个标准节一处腹杆连接螺栓未紧固,第二、三节标准节两处弹簧垫损坏;2012JP03地块A5子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塔机闽DB-T19708塔身标准节连接销轴平垫未使用原厂镀锌垫片;2022TP02地块桩基及主体工程塔机闽DF-T17887第二道附着的附着框连接螺栓有2处为M22,与说明书要求的M24不符。
三、处理措施
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市质安站均已发出责令整改单,要求相关单位认真严肃整改完毕,并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同时,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和《厦门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监管行为操作标准(质安部分)(2021版)》等相关规定,市质安站对6个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记录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约谈企业负责人。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印发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差异化监管方案(暂行)的通知》规定,将中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中建八局东南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开辉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宝航机械有限公司承接的所有在建项目以及第四季度被记批评类信用监管行为的碧海嘉园、钟宅北苑安置房二期工程(06-08C20、06-08C23地块)地下室及上部主体工程、厦门市思明区2022P12地块商品房项目主体工程等3个项目列为2024年第一季度差异化监管对象。另对2023年度省级信用评价等级C级(待省厅公布)、且在厦门行政区域内有承接业务的建机一体化企业,2024年1月1号信用评价得分低于70分的7家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在建项目参照差异化监管规定进行监管(详见附件6)。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管理能力。各责任主体应重视培训教育工作,加强新规范新文件新政策的宣贯,对市质安站《关于加强塔机消防安全的通知》(厦建质安〔2023〕79号)文要组织集中学习,扎实掌握。此外,要加大投入,提升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切实做到能力素质和岗位相匹配。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将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对不及格的人员提醒相关企业进行处理,约谈相关企业;严查建筑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履责能力和到场履责实际成效,特别是施工单位的机械员和建机一体化企业的安拆作业面带班人员,发现专业水平低下,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将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严肃处理。
(二)强化现场管控,及时消除隐患。近年来,建筑起重机械事故呈多发态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单位重检查、轻整改,未认真消除安全隐患,建筑起重机械带病使用屡见不鲜。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整改“差不多”思想,务必做到整改到位,务必消除安全隐患。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将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检查“回头看”,特别对各类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不易消除隐患的项目,复查整改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消除。
(三)加强安拆管理,严抓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是重大危险源,各责任主体对安拆工作要常抓不懈,持续保持高压,严格落实市质安站《关于开展市管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安全专题整治行动的通知》(厦建质安〔2023〕60号)要求。根据第四季度的安拆巡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应重点加强安拆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特别要关注建机一体化企业现场安装负责人、安拆作业面带班人员以及施工单位机械员的履职质量;要严抓施工前条件核查,充分发挥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履职引领作用,对于未按规定开展条件核查的,严禁开展作业。市建设局和市质安站将对建筑起重机械安拆环节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持续开展现场抽查,对于安拆管理不到位依规从严处理。
附件:1.第四季度建筑起重机械问题较多项目及处理情况汇总表
2.第四季度暨2023全年建筑起重机械检测不合格情况汇总表
3.2023全年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信用监管情况汇总表
4.2023全年施工单位、建机一体化企业建筑起重机械不合格检测报告统计表
5.2023全年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测不合格项分布情况汇总表
6.2024年第一季度参照差异化监管的建机一体化企业
厦门市建设局
2024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401/t20240118_28109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