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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孝感开展2023年度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实施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02:05:14 本文标签:建筑节能 孝感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孝感市本级获得省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76万元。根据《湖北省省级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管理办法》(鄂财建发〔2022〕61号)和《孝感市建筑节能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规定,决定开展2023年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实施项目申报工作,将对建筑节能实施效果较好、具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给予奖励。现将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建筑节能能力建设。包括建筑节能监管、建筑节能关键技术研究、建筑节能设备与产品开发、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建筑能效检测等。

(二)试点示范工作推动。包括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绿色建筑、健康建筑等试点示范工程奖励;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与管理等。

(三)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包括绿色建材标识认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绿色生产标识评价等工作;绿色建材、获得绿色生产标识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等。

(四)公共建筑节能。包括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与监测平台、监控设施的运行维护,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等。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各项目业主单位。

(二)申报条件:对申报截止日之前依法定程序实施完成的属于申报范围内的项目。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

(三)项目实施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取得列入示范项目的需提供证明文件,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需提供标识证书,进行节能改造的需提供相关施工合同(票据)及改造前后对比照片及改造明细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报,否则将取消申报 资格,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奖补资金下达后,必须按规定 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

(二)已享受国家或省、市(县)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关单位在向市住建局申报奖补资金时需提交未重复申报承诺书。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逾期申报无效。申报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人:徐峰

联系电话:15926847843

邮箱:290972454@qq.com

附件:孝感市市直2023年建筑节能以奖代补资金申请表.doc

孝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7日

来源地址:http://xgscxjswyh.xiaogan.gov.cn/c/xgszfhcxjsj/tztb/321055.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