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事后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琼建管﹝2023﹞12号)有关要求,我局对2023年7-10月份在我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了批后核查,不合格企业为海南普联达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汇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天禧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请上述企业自通知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我局审批办备案。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建筑业企业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我局依法撤回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请在我市已取得资质的建筑企业认真做好资质管理维护,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我局将持续加强对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构建更加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促进我市建筑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6日
来源地址:http://hkjsj.haikou.gov.cn/xxgk1/gsgg/202311/t132935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