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对近期申请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申报企业可在“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查询具体意见)。申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在“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上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向我局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反映情况需提供基本事实线索,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
地址:武汉市民之家(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二楼D12窗口 电话:027-65770878、65770093
附件:武汉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下放审批2023-13)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武汉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下放审批2023-13)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1 | 陆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核定 | 不同意 |
2 | 武汉市汉江湾宏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核定 | 不同意 |
3 | 武汉简度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核定 | 不同意 |
来源地址:https://cjw.wuhan.gov.cn/hygl/zzgl/202312/t20231215_2320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