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质函〔2023〕55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为加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专家在质量检查、评优评价、事故调查等工作中的专业技术支撑作用,保障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我厅计划建立山西省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现就推荐专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省建筑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检测机构以及各级监督机构等单位从事质量管理的技术人员。
二、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工作严谨,能熟练使用电脑,胜任政策咨询、评优评价、检查调查等工作;
(三)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具有10年以上所需专业质量管理工作经历,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与过多项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应专业的建筑施工管理;
(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本人愿意且所在单位支持参与全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质量评价、省级工法评审、山西省优质工程奖评选、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等编制审定工作、全省工程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等工作。
三、推荐要求
(一)推荐专业
此次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专家推荐工作不仅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相关专业,其他非房建市政建设工程相关专业类别也可推荐。从事专业类别包括:岩土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装饰装修、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给排水、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园林绿化、交通工程、公路隧道、铁路、电力工程、工业工程、化学工程、设备安装、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生态治理及其他。推荐专家要结合自身实际从事专业填写汇总表及申请表中从事专业一栏,专业从以上类别选填,超出以上专业类别的选填其他并注明具体专业,不限制申报专业类别数量。
(二)推荐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专家库专家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
2.《建设工程质量专家申请表》(见附件2)
3.推荐专家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4.推荐专家的重要业绩、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及专著等有关证明材料
5.彩色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以上资料1-4项按照顺序整理成书面材料,使用A4纸复印(打印),推荐单位填报附件1(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专家资料按照推荐汇总表顺序整理。附件1、附件2要另外提交扫描件电子版,证件照要提交电子版。
推荐单位按照以上要求整理推荐资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于9月5日前报送省住建厅质安处。省厅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选取专家。各市住建部门要配合做好专家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人:赵子珏
电 话:0351-3580074
邮 箱:sxzlaqc@126.com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8月14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