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数据标准》,现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和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号 邮编:2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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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第六批工程项目信息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
附件:
2023年第六批工程项目信息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施工企业 | 建设单位 | 审核意见 |
1 | 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EMS产业基地3#厂房工程 | 山东新城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 淄博高新城市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来源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5ff289d5e637a6fdae5a7ebb/doc_655b20cb4f0ac470b7352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