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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昌市开展2023年度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双随机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8:27:46 本文标签:南昌市 勘察设计企业 动态核查 

洪住建字[2023]157号

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执行江西省人民政府《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6〕45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勘察设计行业的市场秩序和市场行为,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双随机动态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一)2022年度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双随机动态核查中,核查结果已合格的企业不列入2023年度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双随机动态核查中。

(二)根据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和往年动态核查的结果,将2023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多次被投诉、整改不及时等情况的企业设为“重点监管”,列入必查企业名单,包括:

1.2022年度全市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双随机动态核查中,核查结果不合格的企业;

2.2023年因企业自身原因被多次投诉的企业;

3.2023年新批准资质(含资质平移、新迁入本市等)的企业;

4.2023年未承接业务或新签合同总值为零的企业;

5.2023年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或消防设计审查工作中,发现违反强条或违反“应条”等造成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的企业;

6.2023年在信用中国(江西)网站上列为失信黑榜名单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网站上列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三)按“江西省住建云资质管理系统”内取得勘察设计资质(图审资格)的本市注册企业(不含省直企业和上述第(一)、(二)项所含企业)总量的5%-10%随机抽取核查。

二、核查内容

(一)资质/资格条件

1.受检企业的人员配备(含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办公场所、技术装备是否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资质标准的规定,勘察企业试验室建设是否符合要求等。

2.注册执业人员和非注册人员是否存在受聘于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

注:注册人员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从业人员进行认定;技术负责人、非注册人员以江西省住建厅“住建云”平台中已实名登记入库的人员进行认定。

(二)管理制度

1.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2.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是否健全;

3.档案管理制度是否规范,档案室是否满足保存档案的需要,档案资料是否得到妥善保存。

(三)市场行为

1.有无采用无证或超越资质资格、业务范围等不正当手段承揽勘察、设计或图审业务的行为;

2.有无将承揽的勘察、设计或图审业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行为;

3.有无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资格证书、图签、图章或以挂靠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接勘察、设计或图审业务的行为;

4.有无伪造、涂改资质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或注册执业印章的行为;

5.有无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私人挂靠、私下组织或参与承接勘察、设计或图审业务活动的行为;

6.有无专业技术人员和注册执业人员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行为;

7.有无注册执业人员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或私自为其他单位勘察、设计项目签字、盖章的,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行为;

8.有无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未经施工图文件原审批部门同意,擅自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行为;

9.有无注册人员签字不规范,签章或字迹不一致的行为。

(四)勘察设计质量/图审质量

主要核查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期间经过施工图审查的住宅建筑工程、公共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质量内部管控或施工图审查技术把关及政策性把关情况。住宅建筑工程重点检查棚户区改造(旧改)安置住房、公租房和商品住宅。公共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学校、医院、养老、商业、办公建筑等。

1.勘察设计质量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采用未经审查的勘察报告进行设计的情况;

(2)是否存在勘察、设计企业及其注册执业人员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3)是否存在勘察、设计企业不按照政府规章制度和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要求进行勘察设计的情况;

(4)勘察、设计中采用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且没有国家或省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是否按规定审定;

(5)是否按要求落实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规范;

(6)是否在勘察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并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

(7)工程勘察单位的原始记录是否规范完整;

(8)勘察、设计文件相关责任人签章或者签字是否符合规定;

(9)设计变更是否经审图机构审查;

(10)勘察设计项目是否按要求办理质量责任承诺。

2.图审质量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错审、漏审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情形;

(2)是否存在错审、漏审涉及法律、法规、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问题;

(3)是否按照绿色建筑的相关规定、建筑节能标准进行审查;

(4)是否对勘察、设计中采用可能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且没有国家或省技术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按规定提出要求;

(5)是否对审查问题分类列出,引文准确,描述清晰;

(6)是否对勘察设计单位的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进行复审,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全部予以纠正,对有关问题按规定处理到位;

(7)是否对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不按规定在施工图文件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的行为予以纠正。

三、核查方式

(一)随机抽取的被核查企业名单、必查企业名单、被抽检项目(每家企业随机抽取1-2个项目)及递交资料时间另行公布。

(二)本次对各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的双随机动态核查,采取集中审阅企业资料(核查原件)和抽检项目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核查。

四、核查材料

(一)被核查企业需提供材料:

1.《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一);

2.《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二);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企业负责人身份证,企业技术负责人注册执业证(加盖注册执业印章)、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简历、任职文件、劳务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5.注册人员注册执业证(加盖注册执业印章)、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6.非注册人员职称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缴费证明;

7.企业办公场所证明和技术装备清单、购置证明;

8.勘察企业试验设备清单及购置证明;

9.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递交存档,原件在递交资料时核查(人员身份证无需提供原件)。

(二)被抽检项目需提供资料:

1.中标/发标通知书;

2.勘察/设计合同;

3.勘察原始记录、勘察报告文本,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书等;

4.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合格意见书、回复意见书、专项论证资料;

5.勘察设计图纸变更资料;

6.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7.各关键节点验收资料(含验槽、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等)。

以上项目资料提供电子扫描件(施工图还需提供CAD版),原件在项目现场核查。

五、核查结论

核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

(一)合格

被核查企业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各项指标满足资质标准要求,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且能较好的执行,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勘察设计质量良好,核查结论为合格。

(二)不合格

被核查企业存在以下问题之一的,核查结论为不合格:

1.企业注册资金、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非注册人员、办公场所、试验室建设等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

2.企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3.企业存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违法转包分包、挂靠、出租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4.企业存在勘察设计从业人员在本单位挂靠的情况;

5.勘察设计项目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6.企业出现重大勘察设计质量事故;

7.企业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公示,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核,复核仍不合格的,将予以相关处理:

1.记不良行为记录;

2.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南昌市勘察设计行业信用“黑名单”;

3.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将报资质批准部门,依法予以降级或撤回资质。

六、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8月18日至8月25日)

各企业应认真对照核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梳理,对自查出的问题要在自查报告中如实汇报,并积极进行整改,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各企业须结合实际,认真填写《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一);对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经过施工图审查的工程项目进行梳理,填写《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工程项目汇总表》(附件二);并于2023年8月25日前将自查报告和附件一、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73186700@qq.com。

(二)核查阶段(8月28日至10月13日)

被核查企业须按第四点第(一)条“被核查企业需提供材料”要求准备受检资料,用A4纸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按规定时间将受检资料(含原件)报送至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南昌市红谷滩区香江路199号,市产权交易中心大楼1904室);被抽检项目须按第四点第(二)条“被抽检项目需提供材料”要求准备受检资料,将资料电子版报送至邮箱:173186700@qq.com;市住建局将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对被核查企业及抽检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针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被核查企业要及时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书面整改材料报送市住建局。

(三)核查结果通报(10月16日至10月31日)

根据核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开。针对核查结论不合格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对核查中发现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双随机核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工作,按时报送自查材料;被核查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核查,凡拒绝核查或不配合核查工作的,核查结论定为不合格,并予以通报。

(二)对未按时报送自查材料、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漏报勘察设计(图审)项目的,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诚信管理。

(三)执法人员要本着“客观公正、认真负责”的原则实施双随机动态核查,做好核查记录,收集齐全有关佐证材料,在核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附件:

1.《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基本情况表》

2.《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工程项目汇总表》

联系人:胡建良/邓卫平/潘佳,电话:83884159

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