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涂县住建局、郑蒲港新区住建和交运局、各有关单位、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77号令)、《关于加强房地产企业资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房[2010]60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马鞍山市雨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7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许可期限已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申请,予以注销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本决定下发之日起,下列7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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