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创建智慧工地项目的积极性,激励企业不断提升智慧工地的建设质量,推动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智慧工地建设管理的通知》(新建质函〔2021〕92号)、《自治区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细则的通知》(新建质〔2022〕10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中有关“信用评价、评先推优”的要求,近期我厅通过自治区智慧工地一体化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24日间接入平台、有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且不在上半年智慧工地信用加分名单中的项目,依据《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XJJ148-2022)中规定的智慧工地建设条件、功能模块应用和设备的使用要求,对满足信用加分条件的工程项进行核查。
经核查,现对2023年下半年全区397个满足信用加分条件的工程项目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内,社会各界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与我厅安全总站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12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谢涛
联系电话:13565908073
电子邮箱:xjjsaqzz@163.com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2023年下半年满足信用加分条件的智慧工地项目清单.xlsx
来源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312/94507eb9e2fc46e1a018d7c43fb6aaa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