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铜仁市中心城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根据《铜仁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试行)》(铜府办发〔2017〕13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将碧江区工农兵照相馆(王家老宅)、原万山特区国营饭店等17处建(构)筑物列为铜仁市中心城区第三批历史建筑(名单详见附表),现予以公布。
一、碧江区、万山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予以挂牌保护,建立历史建筑信息详表,做好后续保护传承工作。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办法》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积极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共同做好我市历史建筑保护有关工作。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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