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5号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有关规定和举报线索,我厅于2023年9月12日印发了《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责令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黑建函〔2023〕262号),责令黑龙江省唯风设计有限公司等38家企业3个月内整改到位。现整改期结束,经复核,有13家企业注册人员达到资质标准要求,完成整改,现取消对其“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行政许可事项,不得承揽核查资质类型的新工程”的限制;有3家企业申请资质注销或有效期到期且未办理延续;有22家企业仍未达到资质标准要求,未完成整改,拟撤回其相应资质证书。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省住建厅工程消防和建筑设计处反馈。公示期结束,不再受理投诉举报。
联系电话:0451-53622495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景江西路888号黑龙江省住建厅工程消防和建筑设计处
附件:1.完成整改企业名单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2日
来源地址: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4/202312/c00_316945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