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优质结构工程考核认定办法》文件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评审推荐、认定委员会审议,现将获奖建议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22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陈仲懿 电话:0578-2136361
联系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市质管站205室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22日
来源地址:http://jsj.lishui.gov.cn/art/2024/4/22/art_1229286672_52924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