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2.23”火灾事故惨痛教训,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推进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2月26日上午,市住建局牵头组织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供电局等7个部门召开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市住建局局长严戈科同志主持,局相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就做好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和停放管理场所的选址、处置群众违规充电和停放电动自行车的行为、防范电动自行车自燃事故引发火灾扩大和减少人员伤亡、防范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事故宣传工作等4个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和我市实际提出了解决思路和意见。
会议指出,电动自行车是人民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我市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存量大,各部门一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主动作为,把防范工作做实做细,不留漏洞。
一是统筹兼顾抓防范。市住建和各部门要在确保消防安全的前提下解决好人民群众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需求,不能顾此失彼,坚决防止出现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的情况,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二是督促检查抓防范。市住建和各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加大行政检查和执法力度,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消防应急演练、建立消防应急预案、做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实行消防监控室24小时双人值班、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把工作做在日常,掌握小区消防安全主动权。
三是突出重点抓防范。各部门要迅速联动,于近期尽快开展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集中消除隐患。
四是加大宣传抓防范。各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知识进行系统梳理,形成重点突出、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督促物业企业全方位宣传,确保业主应知尽知、主动防范,切实形成部门联动、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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