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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非法建设项目并做好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18:19:18 本文标签:建筑施工 建设项目 江西 公布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按照《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认定活动的通知》(赣建安委〔2018〕58号)要求,根据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检查及各地房屋市政工程事故情况,现公布2024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及非法建设项目名单,并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布的“百差工地”(详见附件1),由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挂牌督办,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整改。对其中扬尘治理、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的(详见附件2),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处罚;对实施处罚主体涉及其他部门的,请会同相关部门处理。

二、公布的未办理施工许可的建设项目(详见附件3),由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处罚。

三、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项目一律限期整改,并倒查关键岗位人员3个月考勤记录,对长期脱岗、履职不力的,要督促有关企业依据合同约定及时调整,并依法依规给予处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暂扣或吊销项目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暂停有关责任人员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线索移交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四、公布的“百差工地”中涉及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项目,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开展“两场联动”“一案多查”,对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并及时将“一案多查”和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结果报我厅(附相关询问笔录及其他证据材料),对已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向我厅报送暂扣或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入赣信息登记等处置建议。

五、已公布的“百差工地”及非法建设项目不落实整改或屡改屡犯,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百差工地”、存在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等项目整改处理情况汇总报送至我厅(盖单位公章书面材料PDF版和WORD版各一份)。

联系人:曾国强

电话:0791-88511505 邮箱:653924297@qq.com

附件:1.2024年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差工地”项目

一览表

2.2024年一季度“百差工地”扬尘治理、危大工程管

控不到位项目一览表

3.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施工的项目一览表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

来源地址: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4/5/21/art_40687_48859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