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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落实情况的报告(2024年1月26日)

发布日期:2024-06-08 03:11:40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马鞍山 

根据《马鞍山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市住建局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城市水环境综合治理方面

(一)持续巩固市中心城区水治理成效。进一步巩固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定期对已“长制久清”已验收合格的黑臭水体进行水质监测,并每季度进行公示,动态掌握水质情况。目前已完成治理的河道均转入商业运维,水体水质稳步提升,雨山河、慈湖河等重要通江水体水质提升至地表Ⅳ类水。

(二)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和县县城黑臭水体验收销号,加快推进当涂县县城黑臭水体整治进度,确保2024年底前完成验收,指导含山县做好县城建成区水体治理工作,防止新增黑臭水体或返黑返臭。

(三)实施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行动。制定并印发了《马鞍山市城市污水管网整治攻坚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重大项目为抓手,推动市政污水管网修复改造任务,加快补齐马鞍山市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切实解决城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面提升城市污水处理效能和水平。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对照《马鞍山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和城镇雨洪排口整治标准》,完成长江干流入河排污口验收销号工作。

(五)开展污水处理相关工作。一是推动王家山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正式运行,出水排放标准达地表水Ⅳ类。二是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工艺改造项目投产使用,处置工艺为电厂协同焚烧。三是完成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建设,在市区四座污水厂建设中水回用设备及配套供水系统。四是2023年马鞍山市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向公众开放共计34次,2024人次,参观单位有安徽工业大学、马鞍山学院、二中外国语学校、马鞍山市育才小学、蜜蜂伙伴少年义工团等。

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方面

(一)建立完善绿建指标审核体系,并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出台绿色建筑方案审查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规划方案审批前需取得经市住建局审核的“绿色建筑审核备案表”、承诺按照对应的绿建标准开展项目设计及施工。行文市自规局《关于土地出让及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的函》,明确绿色建筑等相关审查指标并在历次规划设计方案部门联审会上强调指标要求。此外在施工图审查阶段要求图审机构落实绿色建筑指标审查,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检查对图审机构落实情况、已竣工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监管。从规划立项、方案设计、施工图审查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管机制,形成闭合的绿色建筑监管体系。

(二)出台相关政策文件,明确马鞍山市绿建、装配式发展目标。拟定并上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马政〔2023〕25号),从保障土地供应、加大财政扶持、加大税收金融支持、加快人才培养、加强监督管理、落实考核制度、提高社会认同7个方面保障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印发《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2025年、2030年和2060年三个时间节点的预计工作成效,并规划通过开展四项重点任务28项具体具体措施,推动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实现碳达峰目标;印发《马鞍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明确了马鞍山市在2023~2025年期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是马鞍山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导依据。

(三)开展绿建节能、装配式相关政策宣贯培训。召开了“马鞍山市海绵城市建设、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政策宣贯会”,组织专家对绿建节能及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法规进行解读宣贯。进一步推动马鞍山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三、城市节水工作方面

(一)完善节水管理制度。为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建立符合现状城市发展情况及新治水思路的城市节水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修订《马鞍山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推动节水管理水平提升。

(二)加强计划用水管理。扩大节水载体创建范围,完成马鞍山市第三批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创建工作,并开展节水奖励工作;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2023年将年取水量9600立方以上的非居民用水户纳入计划与定额管理,实行年度下达、季度考核、季度计费。完成马鞍山市第一批重点计划用水户水量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对重点计划用水户的用水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三)创新节水管理措施。强化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管理,规范市场销售,推广节水器具,完成了马鞍山市第三批节水型器具更换改造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生活用水器具销售场所及沿街商铺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用水器具的用水量、水效标识等进行检查。

(四)营造节水氛围。通过2023年第32届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印发《关于做好马鞍山市2023年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积极发动马鞍山市已创建成功的省市级节水载体,利用各节水载体的不同宣传媒介(横幅、宣传栏、LED屏等)进行节水宣传,组织开展节水进机关、节水进商圈等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市民参与,形成了全社会良好的节水氛围。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面

(一)加强宣传,夯实基础。主动上门服务,在工程开工前以讲座、展板、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向企业宣贯《马鞍山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与扬尘防治工作指南》《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指导项目在开工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督促项目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八个百分百”和重污染天气超常规管控期间各项措施。

(二)严查重罚,压实责任。制定《2023年全市住建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下发《关于开展主城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通知》,每日安排包保人员对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巡查。督促雨山八村棚改项目、红旗中路项目、曙光路桥南棚改项目等拆迁项目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三)创新方法,提升效能。在全市范围大力开展智慧工地建设,推动施工现场扬尘噪声监测与喷洒降尘联动、车辆未冲洗抓拍监控等系统建设,实现“人防”到“技防”的转变。

(四)样板引路,提标升级。组织人员赴无锡、绍兴、嘉兴等地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通知》,在建筑工地场内设置高杆喷淋、架体喷雾等降尘设施,积极鼓励引导工程项目打造样板工程。今年截至目前,我市共有55个项目获得市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33个项目获得省级“四个工地”称号。

五、搅拌站扬尘污染防治方面

(一)开展“综合整治”。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联合专项检查的通知》,市、县两级住建部门联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专项督查和检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日常管理总体规范有序,能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治理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环境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内部管理较薄弱、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存在问题较多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全市通报并约谈。

(二)严格“问题销号”。今年以来,市住建局高度重视全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验收销号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亲自调度,亲自督导,多次赴企业实地查看,指导企业严格落实技术标准、按照整改措施逐项落实并举一反三,发布《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住建领域扬尘防治问题整改工作的提示》,持续推进问题整改。根据《马鞍山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在各县区、园区对已验收销号的中央、省级层面交办问题、上一轮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问题开展“回头看”全覆盖的基础上,对各县区、园区“回头看”情况进行复查。

(三)推进“智慧监管”。根据《关于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移交安徽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反馈问题清单的函》《关于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进全市搅拌站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全覆盖工作,积极运用“智慧工地”系统,在线指导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做好洒水、冲洗等日常扬尘防治工作。

二、2024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推进水环境运维实效。一是落实省、市各项考核任务,围绕水质稳定达标和巩固提升目标,谋划雨污分流查漏补缺及管网整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等,发现问题认真梳理,全面排查,及时整改。二是会同相关部门,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偷排偷倒、私搭乱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加快县城黑臭水体治理,督促和县做好后续水质提升工作,确保通过省住建厅“初见成效”评估抽查;督促当涂县加快5条黑臭水体治理进度;指导含山县做好县城建成区水体治理工作,防止出现新增黑臭水体。

(二)进一步推广绿色建筑。一是提高社会认同。利用报纸、电视、电台与网络等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马鞍山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马鞍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和《关于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二是加大推广力度,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应用,以工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广装配式钢结构技术体系;加强绿色建筑后评估和运维管理,实现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管。明确绿色建筑标准等级要求,提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三是推广建筑光伏应用,积极推广具备太阳能的建筑全面应用太阳能光伏系统。积极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安装太阳能光伏系统。争取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工业厂房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全市建筑光伏累计装机容量不低于200兆瓦。

(三)进一步推进城市节水工作。一是强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推进节水工作深入开展。查缺补漏,做好现场评估准备工作,保障顺利通过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验收。二是规范节水“三同时”管理,严格把关节水设施审核工作,加强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落实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严格执行节水奖惩制度。三是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进一步推动非常规水资源利用,拓展再生水利用途径。四是扎实推进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生活用水器具销售场所用水器具检查工作,杜绝销售和使用淘汰用水器具,加大节水型器具推广力度。五是加强节水宣传工作,利用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等作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走上街头、进入社区、走进大中小学,积极引导市民参与,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四)进一步推进扬尘污染防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督导各级制定扬尘防治年度方案和防治计划,加强对企业扬尘防治措施费用的足额监管,实现专款专用。二是加强现场防控。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八个百分百”,持续对全市建筑工地、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进行不间断拉网式检查。三是加大惩处力度。联合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部门加强监管,对扬尘治理不达标的项目和生产企业,分类采取责令纠正、警示约谈、通报、立案查处等处理措施。四是推广智慧工地建设。积极运用“智慧工地”系统,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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