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我厅会同省交通厅对中铁十一局集团丹东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申请的22项建筑业(公路方面)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20日起三个工作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行政审批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来源地址: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4052014471299807/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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