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处接到花山区建设的牡丹江路、红东路、毓秀路、锦绣路四条道路照明设施移交申请。3月22日,市政处养护科与路灯所工作人员和建设单位到现场进行对接,开展路灯设施预验收工作。
在验收现场,工作人员查看了四条道路路灯设施的相关工程资料,详细了解了待验收路灯的实际运行情况。并提出两条整改意见:一是锦绣路存在的原有路灯未拆除,建议予以拆除;二是部分路段路灯线路走向与图纸不符,建议限期整改。
下一步,市政处将为四条道路路灯设施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同时按照《马鞍山市市政基础设施移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验收标准、规范移交程序,确保路灯设施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设计要求,为市民的夜间出行提供安全、舒适的照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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