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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关于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0 13:33:30 本文标签:生态环境 环境保护 宜宾市 省级 

(第三轮第33项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宜宾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3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2379391;联系人:练娟:邮寄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叙府路西段9号附6号。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表

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8日

(联系人:练娟,联系电话:2379391)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宜宾市贯彻落实四川省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清单》第33项整改任务:高县垃圾填埋场10000吨应急池内积存渗滤液约8000吨,日处理能力仅为156吨,雨季溢流风险较大。

整改责任单位

高县

整改目标

提升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能力,减少渗滤液积存,防范渗滤液外溢风险。

整改措施

1.2022年12月底前,已完成高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滤芯、滤袋、膜元件更换,有效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确保调节池渗滤液存量降至3000m³以下并常态保持。

2.2022年12月底前,已组织专家对高县垃圾填埋场调节池、应急池池体结构的稳定性、整体性及外溢风险开展全面检查、论证。

3.2022年12月底前,已完成高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应急池、生化处理池等区域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完善渗滤液进水口、排污口、渗滤液废水回灌口的计量设备安装。

4.2023年6月底前,聘请第三方专业公司或专家,对高县垃圾填埋场雨水分流措施及导排设施进行全面梳理和专业排查,提出优化整改方案及措施并完成整改。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2022年12月,渗滤液处理站运维公司完成渗滤液处理站滤芯、滤袋、膜元件更换,对设备所有水泵管路进行维护保养,以提高渗滤液处理能力。目前站点所有盛装渗滤液的池子空余容量约为6800m³,池内渗滤液积存量常态保持在1200m³以下。

2.2022年12月9日,已组织专家对高县垃圾填埋场调节池、应急池池体结构的稳定性、整体性及外溢风险开展全面检查、论证。目前池体结构安全稳定,渗滤液无外溢风险,环境安全风险总体可控。

3.2022年12月,在垃圾填埋场及渗滤液处理站增设视频监控设备,增加渗滤液进水、出水流量监测设施。目前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8个,新增流量计量设备2个,2023年1月-5月,渗滤液处理站达标水排放量 12576m3,日均外排达标水约83m³/D。

4.2023年6月,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垃圾填埋场雨水分流措施及导排设施进行梳理排查,形成排查结论和问题整改建议。目前已完成排查问题现场整改。

来源地址:http://jsj.yibin.gov.cn/zwgk/202312/t20231218_1937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