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2日)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富顺金沙燃气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法人变更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为保证审查的公正性,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许可企业申请事项的真实性有异议的,请提出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举报材料请于2024年1月12日17时前送我局城市建设科(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1号,电话:2402609)逾期不予受理。
本公示仅为我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企业警惕不法人员审查审批的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联系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中华路1号
邮编:643000
联系电话:0813-2402609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燃气经营许可证初审意见一览表
公示期:(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12日)
燃气经营许可证(联系电话0813-2402609)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申请事项 | 初审意见 | 备注 |
1 | 富顺金沙燃气有限公司 | 企业地址:富顺县东湖街道塘家村六组200号 | 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法人变更 | 拟同意 |
来源地址:http://www.zg.gov.cn/web/scxzfbzj/-96/-/articles/1896334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