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粤建规范〔2023〕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关于深化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4日
来源地址:http://fszj.foshan.gov.cn/zwgk/txgg/content/post_58986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