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建发〔2024〕11号
各区(县、市)、开发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根据《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所管辖的住宅小区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为统一规范我市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现将《宁波市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备案表》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对辖区内镇(乡)街道办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的相关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4/2/19/art_1229325543_1784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