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咸阳存量房交易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6-08 17:57:10 本文标签:存量房 咸阳 

广大市民:

近期,有群众反映个别房地产经纪机构存在不规范经营现象,现就存量房交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交易资金监管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收取相关费用。

二、任何机构与个人不得以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咸阳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名义收取存量房交易代办费用。

三、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规范经纪行为,严格明码标价。在收取佣金服务费用时,必须明确告知相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不得另立名目乱收费及诱导消费。

四、买卖双方可以自行前往交易大厅办理存量房交易过户手续,或登录http://zjj.xianyang.gov.cn/(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在通知公告栏查看咸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告,选择正规已备案经纪机构办理。

五、近年来,有犯罪分子利用“购房”热,编造“公租房、低价房源”等虚假信息,进而实施诈骗的案件时有发生。提醒广大市民,谨防以办理此类房源出租、出售为由进行诈骗的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六、在存量房交易过程中,如发现有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存在违规行为的,可向经纪机构所在地住建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1.市(县区)住建局投诉举报电话.pdf

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11月28日

来源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w/tzgg/202311/t20231129_17045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