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和危害,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为做好《导则》在我市的实施工作,5月14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宣贯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成营、各区县相关人员、全市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专家及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从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总平面布局、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等防火技术要求等方面对《导则》进行了解读。根据《导则》,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中小学教学楼、宿舍楼、医院病房楼等贴邻设置。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的防火设计应结合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特点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同时为改善和提升既有建筑性能,确保既有建筑改造安全,对安徽省地方标准《既有建筑改造设计指南》进行了宣贯。
唐成营副局长简要介绍了既有建筑及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的发展趋势和制定背景,并提出要求:一是要把宣贯成果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要加强行业管理,推进全过程监管;三是要开展常态化培训,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一审:吴晓辉
二审:陈勇
三审:周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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