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细则》(淄人才公寓建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公寓建设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淄人才公寓建发〔2021〕4号)文件要求,有2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选房成功。现将申请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举报电话:0533-2348975。
附件:博山区2023年第5批常态化受理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结果公示表
博山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
博山区2023年第5批常态化受理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结果公示表
序号 | 家庭成员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学历 | 房间号 |
1 | 申请人 | 李静铖 | 370305199911****** | 本科/学士 | 如园小区17-1-1402 |
2 | 申请人 | 陈蒙 | 370481199610****** | 本科/学士 | 如园小区17-2-2301 |
来源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57.8483/doc_6582a5a32d983fa338a96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