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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住建局关于撤回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10 03:02:44 本文标签:拉萨 建筑业企业资质 

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查处建筑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有序、诚实守信、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6月21日,我局下发了《拉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建设工程问题企业资质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建筑业企业在三个月内整改相关问题。

经多次联系,认真核查,督促整改,仍有5家建筑业企业未整改到位。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满足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告......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现将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5家建筑业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并撤回其建筑业企业资质。

附件: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附件:

撤回建筑业企业资质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资质证书编号

1

西藏江岗布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D354162223

2

西藏白泽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D354157615

3

西藏远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D354163767

4

西藏万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D354161877

5

西藏百川实业有限公司

D354160699

来源地址:https://zfjs.lasa.gov.cn/zjj/c100389/202310/d9c2c2f6f4964e938205340419a021b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