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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住建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10 19:38:44 本文标签:年度报告 毕节市 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或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毕节市行政办公中心C栋(西1523室);邮编:55170;电话:(办公室)0857-822383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坚持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发布实效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做到政府经济社会政策透明、权力运行透明,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不断把人民群众的期盼融入政府决策和工作之中,努力增强提升政府公信力、社会凝聚力的“软实力”。通过本局网站、共发布信息647 条(包含引用信息),其中通知公告 248条、部门动态 26条、财务信息 23条、政策法规 23条、规划计划 0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5条、专栏 39条(包含弹窗),其它信息28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依申请公开渠道100%畅通、100%按时回复、100%程序合法”的要求,我局开设了依申请公开专栏,对办理流程、申请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事项进行了公开。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1件,已按程序全部办结。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进行研究部署、分析回应,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府信息。加强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以及有关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建立政务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联动机制,妥善制定重大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和传播方案,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政务新媒体建设方面。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扩大信息覆盖面,加强正能量暖新闻的互动传播,引导公众理性评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164条 ,微博发布信息 148条,总订阅数 2658 人。

(六)监督保障方面。根据科室职能职责,调度跟踪相关科室应调整和更新的信息公开事项。积极参加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8

0

0

0

0

0

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5

0

0

0

0

0

1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仍然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信息展现形式单一;二是舆情监测存在迟缓;三是专业队伍力量薄弱。

针对存在问题,我局将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指引,从以下几方面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上网发布工作。对各类政府信息,依照公众关注情况梳理、整合成相关专题,以数字化、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使政府信息传播更加可视、可读、可感,进一步增强政府网站的吸引力、亲和力。二是健全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工作力度,密切关注重要政务相关舆情,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政府工作的疑虑、误解,甚至歪曲和谣言,加强分析研判,通过网上发布消息、组织专家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及时予以回应,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消除谣言。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积极参加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新闻发言人、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况。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31日

来源地址:https://www.bijie.gov.cn/bm/bjszfcxjsj/zwgk/xxgknb/202401/t20240131_836555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