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怀化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延续资质审查意见情况公示(怀化振华能源有限公司、会同中民燃气有限公司、怀化冰宇燃气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6-09 02:05:21 本文标签:资质审查 许可证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湖南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湘建城[2017]22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资质延续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

一、如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企业直接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间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745一2261710

通讯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426室。

邮 编:418000

附件: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延续评审意见公示汇总表

附件:

2023年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延续评审意见公示汇总表

截止2023年12月4日

县(市、区)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

备注

怀化市

23-03

怀化振华能源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

延续申报

怀化市

23-04

会同中民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

延续申报

怀化市

23-05

怀化冰宇燃气有限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

延续申报

来源地址:https://www.huaihua.gov.cn/zjj/c110021/202312/8206de7de60d459d9c9d7d915db21db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