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建局按照国家、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要求,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发展为出发点,加快网上监管平台建设,提高监管服务效能,实现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全程网办”。
一是压实各方“责任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公开招标确定8家银行,明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模式、监管范围、监管期限、监管额度及监管各方主体责任。二是全程实现“一网办”。建立预售资金监管台账,所有项目全部录入线上监管平台,最终实现资金入账、出账与银行系统账户同步,资金动态实时监控。三是严把资金“审核关”。在受理企业申请时,由专人进行现场核实,根据实际工程量确认资金额度,将监管资金直接拨付至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单位账户。四是项目管理“差异化”。对企业信用良好、资金实力较强、工程建设顺利的项目,监管资金保留额度可适当减少;对企业违规预售商品房,截留、挪用、违规使用预售资金的,暂停监管资金拨付,要求限期整改。
目前,市区所有在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均实行线上审批,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前,按要求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平台带来的便捷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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