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果树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等规定,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我局对注册在我市辖区内勘察设计企业进行了动态核查,现将第二批动态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我局核查,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第二批勘察设计企业共15家。
二、处理意见
(一)对于此次核查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勘察设计企业现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整改期限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企业需在整改期限内到我局领取整改通知书,逾期未领取整改通知书或未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依法撤销、撤回、吊销其相关资质。
(二)限期内完成整改的企业应及时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对于人员不满足要求的企业,整改完成后应提供现有人员的社会保险,相应证书等资料,注册类人员还需提供注册证书资料等;对于部分在安办公场所不满足要求的企业,人员补充完整后我局还需考察企业实际办公场地;对于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我局将持续联系并进行约谈,限期内仍然联系不上的视为未完成整改,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整改期间企业依法停业整顿,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变更等相关业务。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继续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工作。
(二)请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贯,督促指导此次注册在辖区内核查不合格的企业限期内完成整改。
(三)请涉及企业高度重视,认真积极完成整改,整改过程中遇任何问题及时与我局联系。
附件:安顺市2023年度第二批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名单.xls
(联系人及方式:建筑业市场管理科;0851-33221599,联系地址:安顺市西秀区迎晖大道62号住建大楼809办公室)
安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地址:http://zfcx.anshun.gov.cn/gzdt/tzgg/202311/t20231110_830664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