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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工程系列建设工程高中级、非国有企业高级职称评审缴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8 05:06:50 本文标签:建设工程 国有企业 高级职称 

各有关单位,申报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程系列建设工程专业高中级、非国有企业工程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建人〔2023〕5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职称评审缴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费缴费

依据《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4〕523号)规定:高级评委会评审费为每人230元,中级评委会评审费为每人125元,答辩费为每人100元。前期,我厅已通过省财政非税系统将评审缴费信息发至各申报人在职称申报系统预留的手机号码中,请各申报人于11月26日前按照短信提示通过“赣服通”完成缴费。

预留手机号码填写错误、变更或者未收到缴费短信的申报人,可通过查阅《申报人员缴款码对照表》(附件1)进入“赣服通”进行手动缴费(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搜索“缴款码付款”→输入缴款码信息→完成缴费)。

收到2条缴费短信并重复缴费的申报人(附件2),请在2023年11月30日前扫描二维码(附件3)填写退费申请。

二、评审费发票

2022年度职称评审发票为电子发票,申报人员可按照缴费后收到的短信提示的步骤进行操作,自行下载打印。

联系人:胡 泊 人事教育处 0791-86221071

孙 煜 计划财务审计处 0791-86222762

附件: 1.申报人员缴款码对照表

2.重复缴费人员名单

3.重复缴费退费申请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 计划财务审计处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1.申报人员缴款码对照表

附件2.重复缴费人员名单

附件3.重复缴费退费申请

来源地址: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3/11/17/art_40687_4685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