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防政办发〔2012〕258号)规定,经审核,防城港市港口区张涛等62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申请家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请向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70-2881565。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纳入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实反映公告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8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与住房保障科
附件:2024年港口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名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删减发布)
文件下载:
2024年港口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名单.xlsx
来源地址:http://zjj.fcgs.gov.cn/xxcxygs/xxgs/t181671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