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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公示(港口区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4-06-10 21:07:36 本文标签:防城港市 港口区 公共 租赁 住房 

根据《防城港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防政办发〔2012〕258号)规定,经审核,防城港市港口区张涛等62户家庭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现将申请家庭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如申请家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请向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收件日期为准)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70-2881565。公示期限为5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发布之日起算。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将纳入我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如实反映公告对象的情况受法律保护。

通讯地址:防城港市北部湾大道中段136号208室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改与住房保障科

附件:2024年港口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名单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0日

(此件删减发布)

文件下载:

2024年港口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登记名单.xlsx

来源地址:http://zjj.fcgs.gov.cn/xxcxygs/xxgs/t1816710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