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资讯

关于宜宾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06-09 17:10:24 本文标签:于宜宾 巡察 集中 整改 改进 

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4月21日至5月26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含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进行了巡察。8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截至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27个。

①关于“理论武装尚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坚持理论学习。坚持和完善局党组专题会议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制度,在主题教育期间安排5次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9次集中学习研讨。认真落实年终学习总结的报送工作,2023年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年终学习总结已按程序报送。

二是丰富学习方式。举办为期7天的读书班,由县级领导班子带头沉浸自学。邀请市委党校许察金教授专题辅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聚焦工作短板,将“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作为调研课题,同步细化需重点研究解决的问题5项。

三是抓实学习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学习资料,不断提升理论水平。

②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会。开展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和督查检查。

③关于“统筹协调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定期督查通报机制。对全市58个重点城市建设项目推进情况每月进行通报,进行红黑榜考核。

二是强化重点项目统筹协调。城市内环线9月底实现通车,中心城区市容环境品质明显提升,在世界动力电池大会、央视秋晚录制、全省文旅大会期间展现出了良好的城市形象。

④关于“本地高资质建筑企业培育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建筑企业规模不断扩大。2023年新增建筑业企业821户。

二是建筑产值落地率持续提高。加快推进公开招投标“评定分离”和实施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结果已运用于招投标。

⑤关于“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626亿元,增长3.8%,总量全省第5位,增速全省第11位,环比上升4.3个百分点,全省位次上升3位,建筑业总产值稳步增长。

二是已全部实现中心城区砖厂停产(熄火),6家砖厂均对炉窑进行了破坏性部分拆除,目前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基本实现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的目的。

⑥关于“信访问题仍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整治行动方案,重点整治房地产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指导协调区县科学制定一楼一策工作方案,逐步推动问题楼盘化解,挂牌督办的28个问题楼盘,已化解销号17个。

⑦关于“维修资金安全风险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各县(区)代管机构底线思维,开展维修资金业务培训会,规范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等行为。

二是向江安县政府、叙州区政府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其加强日常监管、限期整改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⑧关于“执行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业绩申报的规定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按照20%的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共计抽查业绩34条,其中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协助核查业绩27条,县区住建部门补录业绩7条。经实地查勘,34条业绩项目均真实存在。

⑨关于“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规定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未批先建”管控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相关规定。

二是对照整改,对宜宾市第四中学红丰东路小区学生宿舍重建项目等6个项目进行逐一核实并督促整改。

⑩关于“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抓而不紧。”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2023年,在党组会中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20余次,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分管直属单位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按要求每季度听取分管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⑪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压力传导较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梳理廉政风险点情况,建立党风廉政风险隐患台账、个人岗位风险隐患台账,定期对相关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并通过参观红色基地、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党性、廉政教育。

⑫关于“抓早抓小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用好“第一种形态”。“一把手”全覆盖同班子成员开展日常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同分管领域的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100余人次。

二是持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查找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廉政风险点。

三是制定日常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方案,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常抓不懈。

⑬关于“纪检监察组织专业优势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日常监督。在重要节点,提醒干部职工遵守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二是加强机关纪委队伍建设。梳理制定机关纪委责任清单6个方面,明确机关纪委职能职责。安排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与驻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办公,专职负责机关纪委工作,履行好监督责任。

⑭关于“‘四风’问题屡禁不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录入,提升区县的业绩备案(补录业绩)业务能力。

二是市建培中心认真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共计16期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培训1895人次。

⑮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按要求完成定点维修、定点加油整改。对政策要求以来的定点公务用车维修、加油情况所有账目再次进行全面的核查和排查。严格按照定点加油、维修要求,加强票据审核把关。

⑯关于“接待、培训、会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会议管理办法〉的通知》《商务接待和外出招商管理办法(试行)》,直属单位参照局机关执行。

二是按照市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已对闲置的接待用酒全部移交至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⑰关于“工会管理极其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发〔2023〕3号)文件要求,在规定范围、规定形式、规定标准内开展慰问活动。

二是严格落实《工会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工会账户仅用于工会经费转进转出。

⑱关于“政府采购工作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政府采购内控制度》。

二是已完成2019年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平台升级改造等4个资料的补充。

⑲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70.2万元系2021年付款事项,已录入财务系统。

⑳关于“党组责任担当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印发《中共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

二是进一步严格决策程序。对党组会会议资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程序缺失、程序倒置等问题,坚决不予上会。

三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落实“一次性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或者一定时期内频繁调整干部的应当在事前向市委组织部请示报告”等工作要求。

㉑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三级五岗”党建责任清单,修改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基层党建制度。

二是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将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㉒关于“基层党建规范化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好《党员教育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各类学习培训。

二是通过选齐配强支部班子、鼓励和吸纳更多的年轻干部积极参与党建工作等方式,提升党务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

㉓关于“支部政治引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增加县级党员领导到基层讲党课频次、丰富讲党课形式,2023年,县级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到支部讲党课15次。

㉔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审核审批等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台账及因私出国(境)审批,并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二是加强选人用人基础资料审核把关。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专项行动,对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档案进行全覆盖审核。

㉕关于“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轮岗交流办法。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跟踪培养和压担使用。落实年轻干部导师帮带制,促进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成熟、担当作为。

㉖关于“机构职能尚未理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相关职责划分专题协商会议,对职能职责存在交叉和重叠的科室(单位)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分工。

二是根据六届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我局认真分析工作现状,形成了凝聚干部职工工作合力的工作组运行建议方案按程序报送市委编办。

㉗关于“督导下级单位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目前在兑现该企业2022年奖补资金116万元时,已将60万元进行了抵扣。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还有10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仍需深化整改。

①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不到位,长江上游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推进雨污分流和排水管网病害整治。

二是强化排水设施运维管理。印发了《关于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厂—网—河(湖)”一体化运行管理的通知》,逐步建立“厂—网—河(湖)”一体化管理模式,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常态化巡查,有效应对运行异常情况。

三是稳步提升中心城区污水集中收集率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加快推进雨污分流和管网病害整治工作,持续做好排水设施日常运维管理。

②关于“安全风险化解处置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6家无有效燃气经营许可企业已有2家完成整治工作。

二是全面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以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为载体,提升建筑施工安全本质水平。

三是全力开展易积水点整治工作。

四是印发了自建房巩固提升工作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工作推进。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继续督促相关区县做好无有效燃气许可企业整治工作。

二是持续开展易积水点整治,加快推进铁肩街转致富路、江北流杯池文化广场点位整治工作。

③关于“生态环保整治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全力推进污水“新三推”方案中的74个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持续对未完工项目进行专项督查。

二是海诺尔焚烧发电厂第三方监管已进场,违约委托已完成整改。督促推进第二、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三是建立各洗车点点长、交警、城管、洗车员名册及值守制度,加强监督考核,发现问题交办整改。目前中心城区各洗车点合计日均清洗脏车4500余台。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梳理污水“新三推”项目,加强日常跟踪督办,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积极推进兴文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项目开工建设。

三是加快督促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④关于“执行工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定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全市一线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督促区县建立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二是已对未按规定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20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工作措施,分类推进整改。

三是关于规划验收合格证的问题,两个项目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已完成规划验收,因系统原因未在平台上传,转为线下存档。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进一步督促指导涉及建设单位加快推进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力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⑤关于“为民服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已实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率达到100%,资金拨付达到50%的工作要求。

二是积极参与社会基层治理,扎实开展了居民小区物业矛盾排查治理、百佳示范小区、“红色物业”星级企业等创评活动。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督促区县对滞后的项目加快进度,对问题项目逐一销账。

⑥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仍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对无依据普发职工“保健康、送温暖”慰问品款项已经进行梳理,清退资金退还到机关工会账户。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加快督促相关人员清退相关费用。

⑦关于“问题楼盘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23个问题楼盘清单,已化解销号22个,还剩英伦庄园项目。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问题楼盘专班指导叙州区住建局做好资金使用管理,召集翠屏区、叙州区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制定消防验收问题处置方案。

⑧关于“部分验收推而不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已对未按规定按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20个项目建立工作台账,逐一制定工作措施,分类推进整改。

二是组织消防专家对二期图书馆等3个未办理消防验收项目进行实地察看,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反馈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整改。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进一步督促指导涉及建设单位加快推进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力争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加大宜宾市职业技术学校现场消防整改工作技术指导。

⑨关于“不重视整改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市建培中心正在完成前期的房屋测绘和用地验收相关工作。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按要求办理房屋产权证,收回联建工程尾款。

⑩关于“部分问题边改边犯。”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对市建培中心涉及未经报批自定政策发放的相关费用进行清退。

二是统筹推进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往来款清理整改工作,针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往来款项查实一笔整改一笔。

下一步推进整改工作:

加快督促相关人员清退相关费用。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持续不折不扣抓整改。按照党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建立清单销号制度,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直至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三)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抓整改。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1—8247574;电子邮箱ybszfcxjsj@163.com。

中共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3月4日

来源地址:http://jsj.yibin.gov.cn/tzgg/202403/t20240305_19627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