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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建局关于公布取得珠海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9 17:25:49 本文标签:企业名单 珠海市 公布 砂浆 

各区(经济功能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128号)要求,现将我市取得珠海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名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按《珠海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未经备案的预拌砂浆”的规定,购买和使用备案登记的预拌砂浆企业生产的预拌砂浆。

二、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监管,市(区)建设工程质量监测机构不得受理、检测未取得备案登记证的预拌砂浆企业生产的砂浆试件。

特此通知。

附件:珠海市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登记企业名单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8日

来源地址:https://zjj.zhuhai.gov.cn/zjj/zwgk/tzgg/content/post_36450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