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我局聘请物业服务管理行业专家,成立物业督导组,以问题为导向,分12组对全市的36个物业服务项目开展物业管理层级督导暨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结合“两节”前后安全工作部署,重点检查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区域消防安全、电动车安全、电梯安全以及公共收益整治工作情况。
本次总评分90分以上项目共有7个,分别为杏林街道金域华府、杏滨街道中铁时代家园、嘉莲街道侨鑫公寓、嘉莲街道凌志大厦、梧村街道凯旋广场、梧村街道嘉隆商业城、殿前街道嘉福花园一期;问题点较多项目共有6个,分别为江头街道明发豪庭、禾山街道宏伟大厦、嘉莲街道富源世家、江头街道科瑞大厦、嵩屿街道信海花园、新店街道泰禾红门小区。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公共收益管理方面
总体上看,项目基本落实公共收益整治有关要求,但部分项目存在以下共性问题,具体为:
1.公示不到位。公共收益收支明细公示途径不完整,如未按要求在小区公告栏、业主微信群、福建省住宅小区公共收益信息管理系统、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几个途径都完成公示工作;公共收益公示金额不正确,如平台公示与实际不符;公示内容不全面,如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企业自查自纠表未完成公示;公示内容不规范,如未按示范文本要求进行公示。
2.点题整治工作宣传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加强线上公共收益“点题整治”宣传,个别项目未线下张贴宣传海报。
3.资金存入专户不及时。部分项目未按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将公共收益或日常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专户。
(二)消防安全方面
本次检查以问题为导向,抽选可能存在火灾隐患高层住宅项目。部分项目已完成消防改造,部分项目尚在消防改造中,但部分项目存在以下共性问题,具体为:
1.未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项目普遍存在消防控制室持证值班人员不足或证件不符情况;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如消防管理制度、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及宣传资料等缺失;日常巡查不到位,如消火栓、灭火器巡查记录不全。
2.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存在隐患。部分项目巡查不到位,灭火器过期未及时更换,部分安全出口指示灯故障未及时维修;部分项目消防报警主机关闭、喷淋管网无水、消防管网无水、消防泵喷淋泵无法启;部分喷淋泵、送风机、消防广播等消防设备故障点多。
3.消防通道未规范畅通。部分项目楼道通道、地库堆放杂物,非机动车停放不规范,堵塞消防通道。
(三)电动车安全管理方面
部分项目现场管理制度缺失;部分项目未划定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点;部分项目仍存在电动车飞线充电情形。
(四)电梯安全方面
部分项目电梯安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共性问题,具体为:
项目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到位,如现场未见电梯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资料,部分上墙制度或人员证件未及时更新;电梯巡查、维保不到位,如电梯主机偶有异响、平层标识对应不准确、五方通话杂音、井道照明缺失、机房或进道保洁不到位、机房灭火器过期等。
三、工作要求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各街(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加强与属地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公安、执法等部门联动,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物业小区进行重点督办,持续跟踪整改工作进展。对于设施设备隐患问题,指导企业主动报告、积极推进改造;对于巡查等履职工作不到位问题,要充分运用提醒、约谈、信用评价、通报、警示等手段督促落实整改。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提高思想站位,针对本次督导督查工作指出的物业服务区域安全防范、公共收益点题整治等问题,要做好全方位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要主动采取相应措施,切实履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责任;无法整改的,要及时向业主(小区业委会)、属地街(镇)、社区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工作记录。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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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地址:http://js.xm.gov.cn/xxgk/zxwj/202312/t20231227_28065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