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的绥中县高台镇,零下十多摄氏度的气温让人不住地打起冷颤,走进村民柏雪松的新家中,却倍感温暖。
可就在几个月前,他家建于70年代的砖瓦房摇摇欲坠,说起当时场景,柏雪松说,“那时冬天屋内四面透风,夏天一到雨季更是提心吊胆,去年他们家的老房子被鉴定为D级危房,被纳入2023年危房改造户,并获得了一笔危房改造补贴资金用于新建房屋。经过几个月的施工,一套砖瓦新房拔地而起。当新房建成时,一家欢欢喜喜地搬进了新家,这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好事呀!”。像柏雪松一样,2023年全市842户农村危房得到了改造,百姓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幸福来敲门的喜悦。
为加大工作力度,市住建局精准识别“六类低收入群体”做到农村危房改造“应纳尽纳”,并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流程,全程实行阳光操作。在危房改造过程中,指导各县(市)区依照相关房屋建设质量安全标准、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组织施工,危房改造竣工后,及时组织各县(市)区依据《辽宁省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试行)》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户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和滞留。同时,规范档案管理,归集各类资料,做到“一户一档”,实现精细化管理。
(责任编辑:李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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