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建质安函〔2024〕11号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市区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信息化
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
市区各建设工程质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按照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行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信息化工作的通知》(沧建质安函〔2023〕31号)文件的工作要求,沧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管理平台”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启用,为推进“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管理平台”的应用,有效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相关各方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市住建局决定对市区内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信息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7日至6月10日。
二、检查范围
沧州市市区范围内在建工程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责任主体对“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管理平台”的应用及运行
情况。
三、检查内容
(一)听取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对工程建设质量见证取样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二)对建设、监理、施工各方责任主体对见证取样信息化工作的落实及监管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市区内各在建工程项目部要把工程质量见证取样信息化工作做为保障工程实体质量的有力手段,着手推进各在建项目这一工作举措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各方责任主体的行为,促进本地工程项目质量建设,督导过程中发现在见证取样送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予以全市通报。
联系人:金立刚 ;联系电话:8698695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27日
来源地址:https://zjj.cangzhou.gov.cn/zjj/c100498/202405/3d22af92364b412687a3b699a801d6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