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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管控推进建筑屋顶综合改造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08 03:18:50 本文标签:遂宁 违法建筑 

一、制定背景

为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城市建筑屋顶综合改造的决策部署,推进违法建设治理和建筑屋顶综合改造(以下简称“第五立面”改造)工作,进一步解决城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难点和堵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结合遂宁实际,牵头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管控推进建筑屋顶综合改造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于2023年11月20日以遂宁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制定依据

《通知》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市政府《研究推进城市“第五立面”综合改造提升暨“第六立面”打造工作的纪要》(遂府阅〔2023〕44号)相关要求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反复性、长期性,将严控建筑屋顶违建新增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违法建设治理和推进“第五立面”改造的重要基础工作,按照“坚决遏制新增,逐步消化存量”的原则扎实推进,有效整治部分新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为增加其使用空间,占用公共屋顶擅自搭建建筑物等屡禁不止的乱象,鼓励和引导群众通过“第五立面”改造解决老旧小区房屋顶层渗漏问题。

二是积极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违法建设治理和“第五立面”改造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做到住(商)户宣传全覆盖,提高社会知晓率。重点加强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教育引导,使其知晓和遵守城市建筑立面、屋顶等公共区域规划管理、装饰装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引导市民群众主动参与控违治违工作,理解支持城市“第五立面”改造提升。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公布典型违建案例进行释法学法宣法,形成“自觉禁违、主动拆违、合力控违”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源头治理。从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共同治理违法建设,在验线、规划条件核实、竣工验收等环节推行联合查验,确保房建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前后不出现监管空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加强装饰装修活动综合监管,及时发现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新增违建。对新增违建坚决实行“零容忍”,推行网格化巡防、执法人员驻小区等控违方式,第一时间发现、接处违建信息,第一时间制止新增违建。

四是分类施策推进。采取“实施一批、整改一批、拆除一批”方法,分类施策综合推进屋顶违建治理和“第五立面”改造,逐步消除老旧房屋附有的违法建(构)筑物。对满足“第五立面”改造基本条件的房屋,根据顶层户型或屋面现状提供设计方案样本,供有意愿实施屋顶改造或对既有屋顶违建进行整改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进行“菜单式”选择,方便群众实施改造或违建拆改。将存量既有违建拆改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五是严格执法处罚。常态化组织开展违法搭建、违规装修执法整治行动,区分合理完善功能与侵权违章搭建等不同情形,既包容审慎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现实需求,也要坚决防止出现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破坏城区景观等问题隐患。综合运用公示违建信息、罚款、没收、限期拆除、信用惩戒等手段,依法查处擅自拆改建筑承重主体结构、肆意增加楼面荷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安全隐患突出的在建新增违建依法立即拆除。

六是强化统筹督查。对城市建成区房屋建筑的屋顶建(构)筑物现状进行航拍取证,锁定屋面违建存量底数。坚持问题导向,研判分析并完善相应配套制度和工作规程。适时开展督查,将违建“零新增”情况和“第五立面”改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相应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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