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全市各检测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不断规范检测市场行为,促进提升我市检测机构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能力,根据年度检测能力验证工作计划及省质监总站《关于全省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第二次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质监函〔2024〕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检测机构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全市范围内注册且已持有省住建厅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二、验证参数
本次能力验证参数为:标准稠度用水量、3天抗折强度和3天抗压强度。
三、样品发放
本次能力验证采用样品现场领取方式,请于2024年3月28日8:30-12:00,14:30-18:00时至盐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亭湖区毓龙东路15号)领取样品,并现场提交《2024年全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确认表》(附件2)。
四、实施步骤
参加本次能力验证的检测机构严格按照《2024年全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附件1)(以下简称《作业指导书》)的相关步骤进行操作,并按时将结果上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参加机构应本着科学、严谨、真实的原则,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组织好本次能力验证工作,确保验证工作按时完成,及时报送验证结果。
(二)各参加机构不得委托不具备岗位资格的人员和使用不符合本次验证要求的试验设备进行验证,参加能力验证人员应独立完成,不得串通数据,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对具备本项目检测资质的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能力验证或参加能力验证后未按《作业指导书》要求提交验证结果报告单的,将予以通报。
(四)发送至指定邮箱的《2024年全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以下简称《结果报告单》)(附件3、附件4)与邮寄资料不一致时,视为结果不满意。
(五)本次能力验证的结果由市住建局负责公布。未经许可,各技术支持机构和人员不得擅自对外泄漏相关情况。
(六)本次能力验证不收取费用。
附件:1. 2024年全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作业指导书.docx
2. 2024年全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能力验证确认表.docx
3. 2024年全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标准稠度用水量)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docx
4. 2024年全市水泥物理力学性能(3d抗折强度、3d抗压强度)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报告单.docx
来源地址:http://cxjsj.yancheng.gov.cn/art/2024/3/26/art_2317_4170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