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李怀荣违反《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案件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襄住建罚字〔2024〕第11号 | |
行 政 处 罚 当事人 基 本 情 况 | 违法单位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李怀荣 |
社会信用代码或 身份证号码 | 42088119880225291X |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 | ||
违法事实 | 李怀荣作为襄阳文城实业东津新区B0104住宅地块二期一标段项目经理,2023年4月、2023年8月,每月到岗履职15天左右,到岗率50%,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未遵守《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该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 |
行政处罚依据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一、警告;二、责令改正;三、处10000元罚款。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4日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襄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20600MB1B903199 |
来源地址:http://szjj.xiangyang.gov.cn/zwgk/gkml/cf_qz/xyda/202403/t20240322_3582702.shtml